3月9号的晚上,我又大醉了一场。上一次这样的醉酒是在什么时候已经记不得了,也许真的有些遥远了,也许还真没过几天,总之我已记不得了,就好像这一次的醉酒,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脑海中早已经把昨晚的录像带给仍在了洗手间的马桶里或者其他的某个地方,现在已不可能再想真切前一晚上发生的那点事情。说这记不得,很有些死无对证耍泼皮无赖的味道,也有点选择性记忆丧失的意思,自己做过的事,固然可以以后往事不去再提,但是留在别人印象里的那些场景和话语却依然保留着,这些印象,不管是内容有多少,还有多少时间才将被遗忘,但这种确定的存在,有时一不留神便跑出来吓唬我一下,搞得我对人生的态度也因此变得有些灰暗起来,好像我的丑陋的本来面目一旦暴露便无法再接着混下去一样。这些对我所作所为的描述,我是根本不能提出任何的质疑的,我只能相信他们说得确实发生过,说那些话的都是我的好朋友,没有理由不相信他们,并且,我所有隐隐约约记得的事情也穿插在期间,这些我还能想起的情景都和他们的描述一般无二。
醉酒后的第二天我谁也没见,一个人萎靡的呆在家里,试图回忆着昨晚发生的一幕一幕,但是既搞不清楚后来是怎么回来的,也想不起来那些大段的时间到底是怎么过来的。跟老米和花花通过一次电话,我根本没敢提前一晚上的事儿,只装作什么都发生过一样。
所有的爱好都得根据爱好的程度不同付出相应的代价,我以前常常痛恨自己的一件事,便是常常在一时冲动不由自主或者积习难改习惯成自然的做了什么事情以后,再后悔不迭咬牙切齿的因此痛恨自己怎么总是狗改不了吃屎,就像刚刚脱口说了什么话后马上心里一沉之类的事儿,这种折磨曾长期普遍存在,这也因此造就了我看上去经常总是一副苦大仇深的嘴脸。现在这毛病已明显好多了,我已不怎么再拿自己已成事实的丑事来折磨自己了,做了就做了,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就像酒后驾车也得负刑事责任一样,不能事后说一句我忘了或者喝了酒说的不算就可以了事的。
话说回来,醉酒对我来说,最大的问题在于,它会使我进入到精神极度恍惚的状态。精神恍惚的时候,出门后我会怀疑门有没有锁,办事情丢三落四,跟人一边说话一边走神,一个人独处了又傻乎乎的呆坐着,做什么的心情全没有,似乎眼前的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也不再真切了。
11号和12号两天,我去了韶关跑长训。这是我学车以来第一次踩油门练路,我好像还没从一天前的醉酒中清醒过来,精神恍惚的像是游荡在梦境里,踩油门的脚就像第一次踩到了一米厚的地毯上,既迷惑这是真是假,又心虚的有些茫然无措。坐在正驾的位子上第一次开车到路上跑,很像我小的时候踢足球的场景,没球的时候满场地飞奔,一副很专业的样子,但一旦球到了自己脚下,顿时眼前一片漆黑,谁都看不见,更逞论分清敌友。
两天内我前后有近四个小时坐在主驾的位子上开车练路,已经记不得教练当时对我说了多少遍“加油,加油!快点了!”之类的话了,只要听到教练发出这种不耐烦的命令,我就立马蜻蜓点水的踩一下油门,稍有点情况又不自觉的把脚松开挪走。快的时候时速在五十公里左右徘徊,慢的时候就更不用提,教练的话权当是耳旁风。
回来以后,一个问题我想了好久。“加油,加油!”,在操场上跑步时,在户外越野时,我习惯的口头禅便是重复“加油”这两个字,学车了,才知道“加油”两个字最直接的意思是快一点,而不是坚持就是胜利最后一个到达终点也没关系的意思。一次在蛇头体育场跑圈,赶上了一位正在慢跑的朋友,顺嘴说了句“加油”,没承想她笑嘻嘻的给回了句“加水!”,说得我一愣,半天没反应过来。可不是么,人跑得大汗淋漓口渴难当,补充能量的最好方式应该叫“加水”才对,就如同“汽车要加油,我要喝红牛”的广告语,这说明我很多时候的表达一直都在驴唇不对马嘴。
为了写这篇文字,大概我总共喝了六瓶啤酒才告完成,耗时共计4个钟点。这样说来,我真得快变成或者就是一个酒鬼了。虽然我不想这样,但我还是宁可做一个酒鬼,酒鬼好歹比色鬼和财迷心窍等其他类型的偏执狂要好得多,需要付出的代价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再者说,干吗要把自己搞得那么清醒呢?!
“加酒!”
2008-5-17
注:本文写于2007年,原名“The Power of Love”,都已不记得当初想表达个什么意思了。这次无意中翻出来,改写了结尾很小的部分,更名为“无题”。 |